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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浦城县支持优秀传统文化(非遗)人才与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》政策解读 ——奖补护航非遗传承,助力文化产业发展

2026-06-25 来源:浦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:星辰

  一、背景依据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强化我县非遗人才队伍建设,激活非遗传承发展活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(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)和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,2006年11月2日发布)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《浦城县支持优秀传统文化(非遗)人才与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本《措施》搭建人才培育与产业扶持体系,引导文化企业用好非遗资源、扩大发展空间,助力优秀传统文化活态传承,推动非遗事业与文化产业协同发展。二、哪些主体可以申报?一看就懂

  1.非遗传承人:是经文旅部门认定、政府文件公布,承担非遗项目传承责任的公民。包含纳入浦城县文化馆(非遗保护中心)非遗传承人信息档案,并进行动态管理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,包含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县级四个层级。

  2.非遗经营主体:是项目保护单位认定的非遗相关企业,非遗文创公司、传统手作加工厂、非遗文旅融合企业、由非遗传承人独立或合伙创办的非遗工作室等,有固定场所开展非遗手工创作、定制加工、体验教学的小型经营场所。

  3.非遗传习阵地:经各级相关文旅部门评审认定,专门用于非遗教学、展示、体验、传承的固定公共/经营性阵地,包含:非遗传习所和非遗工坊,非遗传习所以公益传承、进校园、进社区教学为主,由传承人、乡镇文化站、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运营;非遗工坊集技艺生产、游客体验、展示展销于一体,融合生产与传承功能的标准化阵地。

  4.高层次非遗人才:指经国家、福建省文旅部门正式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,是我县非遗领域重点高层次人才。

  三、关键新规定

  (一)各级非遗传承人可领一次性奖励

  常态化开展各级非遗传承人遴选推荐,每两年评定一批县级非遗传承人。对新入选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,分别给予1万元、0.5万元、0.3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  举例:一名非遗从业者新获评省级非遗传承人,可领取一次性奖励0.5万元。(二)建非遗传习阵地,每年领补助

  根据传习所、工坊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场地面积、活动开展频次、媒体宣传情况,分三档给予年度补助:实际使用面积200㎡及以上、年活动15次及以上且市级及以上官媒报道6次及以上,每年补助3万元;面积100㎡及以上、年活动10次及以上且市级及以上官媒报道3次及以上,每年补助2万元;面积不足100㎡、年活动5次及以上且市级及以上官媒报道1次及以上,每年补助1万元。

  举例:某家非遗工坊面积110㎡,全年开展活动11场,获市级媒体报道3次,每年可领取补助2万元。(三)名师带徒出成果,达标就给奖励

  国家级传承人2年内培养5名及以上学徒,且3名及以上学徒获评县级及以上传承人,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;省级传承人2年内培养5名及以上学徒,且2名及以上学徒获评县级及以上传承人,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;市级传承人2年内培养3名及以上学徒,且1名及以上学徒获评县级及以上传承人,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。

  举例:一名市级传承人两年培育3名学徒,其中1人获评县级传承人,可申领奖励3000元。(四)省级及以上大师来浦,免费住人才公寓

  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利用我县县级国有资产开设工作室,可享受现有相关优惠政策,并可申请免费入住福州大学科技园(浦城)酒店式公寓。

  举例:一名省级非遗传承人来浦设立工作室,可按规定申请园区酒店式公寓免费入住。(五)文化企业入规,直接奖励5万元

  对新入规的文化企业,于入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
  举例:我县一家非遗文创企业当年成功入规,可领取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(六)民间文艺作品取得版权登记,件件有补助

  通过省级版权服务工作站完成非遗作品版权登记,每件给予100元资助,单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万元,全县全年累计补贴不超过5万元;正常运转3年及以上的省级版权服务工作站,一次性奖励3万元。

  举例:某传承人当年完成10件非遗作品版权登记,可申领补贴1000元。(七)文创产品去参赛,拿奖就能拿钱

  非遗主体参加文创赛事,获评国家级金奖、银奖、铜奖,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;获评省级金奖、银奖、铜奖,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、1万元、0.5万元。

  举例:我县非遗作品参加省级文创大赛获得铜奖,可领取奖励0.5万元。四、实施时间节点

  2026年6月3日:本措施正式印发并生效。

  2031年6月2日:本措施有效期截止。

  所有奖补申报均以传承人获评、赛事获奖、企业入规、版权登记等事项发生在有效期内为准;2031年6月2日后发生的事项不再适用。五、关键词解释

  1.非遗代表性传承人

  经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文旅部门分级认定,熟练掌握某项非遗核心技艺、传承谱系清晰,在行业内具备影响力,承担收徒教学、公益展示、技艺记录等传承任务的传承人,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县级四个层级,是政策奖励、培训补贴的主要扶持对象。

  2.非遗传习所/非遗工坊

  非遗传习所:须经各级文旅部门评审认定,以教学传承为主的固定场所,主要用于师徒授课、公益非遗体验、技艺展示,侧重文化普及与人才培养等。

  非遗工坊:须经各级文旅部门评审认定,集技艺传承、产品生产、销售、研学体验于一体的经营场所,可带动群众就地就业,开展文创产品量产等。

  3.版权登记:把原创的作品,向官方机构备案登记,拿到登记证书。

  4.省级版权服务工作站:经省版权局(省新闻出版局)正式认定、授牌,设立的企业、协会等的基层版权公共服务网点,属于全省统一版权服务体系,具备版权登记代办,咨询维权的线下站点。

  六、申报咨询联系方式

  单位名称: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
  处室名称:浦城县文体旅局文化股、浦城县文化馆

  联系电话:2889809、28224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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